作者:合肥市庐阳区叉集信息技术服务部浏览次数:135时间:2026-01-30 05:30:59
今年以来,汉阴法院涧池法庭运用诉前分流机制,
原告赵某受被告姚某雇请做工,
12月7日,赵某将姚某起诉至法院。依法、
编辑:李西明
编审:余涛 黄琪雅
终审:钟明明
受理案件后,涧池法庭干警了解到双方对案件基本事实争议不大,完工后姚某却未按时足额向赵某支付劳务报酬。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,于是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。并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现场转账支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