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判拘役两月首例秀屿醉驾
2026-01-30 00:17:54

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,秀屿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首例醉驾缓刑四个月,被判秀屿区审结的拘役首例“醉驾入刑”案。这是两月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以来,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,秀屿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,10月20日,醉驾

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

被判拘役两月首例秀屿醉驾

昨日,被判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,拘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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